2006年6月7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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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族经营“六合彩” 数月接注千万元
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楚云 刑陆

  本报讯  6月5日,慈溪法院对当地一家族式“六合彩”赌博案进行了一审宣判,14名团伙成员一一获刑。
  35岁的岑群曾经是地下“六合彩”玩家,几十万元积蓄统统输光后,她想把钱捞回来,便想到了自己做庄家。她把丈夫黄建庆、弟弟岑仲君、弟媳朱央君叫到一起,一番利弊分析后,大家决定冒险。之后,更多的亲戚也相继加入这个团伙。
  这个家族式的庄家分工明确,男人联络投注人员,女人在家开奖、记账,并设专人接电话和报码。到去年12月8日被警方摧毁之时,他们已经组织了55期地下“六合彩”,接受投注1000万元,非法获利27万余元。
  在一审判决中,主要成员黄建庆、岑仲君以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9年和8年,并各处罚金20万元;岑群和朱央君均以非法经营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,缓刑5年,并各处罚金10万元。